教育部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规定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。
各位同学: 为帮助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规范有序推进毕业办证工作,根据《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。同时结合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实际,组织开展2024级学生学业预警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学业预警范围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定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监测同学们的学习情况,现对存在如下问题的2024级学生发布学业预警通知: 1.至今未登录学习平台的学生; 2.未按要求进行视频学习及未参加考试的学生; 3.已观看视频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; 4.尚未完成采集学历照片的学生。 以上2024级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可查看附件1,成绩不及格、未进行学历照片采集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,请相关学生高度重视。
根据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6]7号),结合广州所在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及人才需求现状,为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平稳发展,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了 2026年度拟新增高等继续教育专业论证工作。经继续教育学院申报,校长办公会审议,我校 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拟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、体育运营与管理两个高起专(非脱产)专业,现予以公示。
各相关教学点,根据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、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成绩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继续教育学院将在4月份开展高职扩招结业生重修考试(补考)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各校外教学点、2025级成教学生: 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安排,我校将于5月份面向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体在籍学生开展面授(直播)授课教学工作,现就本次面授(直播)授课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
各校外教学点、2026级成教学生: 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安排,我校将于5月份面向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体在籍学生开展面授(直播)授课教学工作,现就本次面授(直播)授课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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