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教学点, 根据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、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成绩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:继续教育学院将在12月份开展高职扩招结业生重修考试(补考)工作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教育部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规定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。 截至2024年5月15日,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共有114名新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缴费注册手续,也未与学校联系办理请假手续,且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仍未履行报到手续。按规定拟对上述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“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可以准予结业,发给结业证书。”、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和《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一条“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年限并已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但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,按结业处理,颁发结业证书。”之规定,经教学科研部、继续教育学院对2023届第二期高职扩招(即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)预计毕业生审核,我校有25人不符合毕业条件,拟作结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