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校外教学点: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,为了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,强化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环节规范实施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现将本学期教学相关事项及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学习对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、2026级全体学生。 二、教学安排 1.线上课程学习 2025级:2026年9月1日-2027年1月1日 2026级:2026年9月1日-2027年1月1日 (请通知学生在此期间登录博学平台完成线上学习) 2.面授课程教学 面授课程教学由学校安排,具体课程安排和授课时间另行通知。 三、考试时间 1.线上考试时间 2025级:2027年1月2日-2027年1月15日 2026级:2027年1月2日-2027年1月15日 2.线下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教育部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规定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。
各位同学: 为帮助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规范有序推进毕业办证工作,根据《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。同时结合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实际,组织开展2024级学生学业预警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学业预警范围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定期通过网络教学平台监测同学们的学习情况,现对存在如下问题的2024级学生发布学业预警通知: 1.至今未登录学习平台的学生; 2.未按要求进行视频学习及未参加考试的学生; 3.已观看视频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; 4.尚未完成采集学历照片的学生。 以上2024级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可查看附件1,成绩不及格、未进行学历照片采集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,请相关学生高度重视。
根据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〔2016]7号),结合广州所在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及人才需求现状,为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平稳发展,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了 2026年度拟新增高等继续教育专业论证工作。经继续教育学院申报,校长办公会审议,我校 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拟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、体育运营与管理两个高起专(非脱产)专业,现予以公示。
各校外教学点、2025级成教学生: 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安排,我校将于5月份面向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体在籍学生开展面授(直播)授课教学工作,现就本次面授(直播)授课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
各校外教学点、2026级成教学生: 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安排,我校将于5月份面向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体在籍学生开展面授(直播)授课教学工作,现就本次面授(直播)授课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
各位同学: 为规范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,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有序推进2023级学生毕业办证工作。根据《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,同时结合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实际,组织开展2023级学生学业预警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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